一旦赋予自由权与平等权,每个公民都有不被剥削的权利。然而,制定者认为,必须写出某些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剥削社会的较弱部分,这是必要的。
宪法提到了三种特定的弊端,并宣布了这些邪恶。首先,宪法禁止“人类交通”。这里的交通意味着出于不道德目的出售和购买人类,通常是女性。其次,我们的宪法也是任何形式。贝加(Begar)是一种实践,工人被迫免费为“大师”免费提供服务或以标称报酬提供服务。当这种做法是在终生的基础上进行的,它被称为纽带劳动的实践。
最后,宪法还禁止童工。没有人可以雇用14岁以下的孩子在任何工厂,矿山或任何其他危险工作(例如铁路和港口)中工作。以此为基础,已经制定了许多法律,以禁止儿童在Beedi制作,鞭炮和比赛,印刷和染色等行业中工作。
Language: Chinese